国务院5招促创业:鼓励地方设创业基金

国务院将从五个方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其中在创业基金、创业企业融资、促进人才流动、降低办公成本以及简政放权等方面都有所着墨。6月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措施,增添企业活力,拓展发展新天地。

国务院将从五个方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其中在创业基金、创业企业融资、促进人才流动、降低办公成本以及简政放权等方面都有所着墨。

6月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措施,增添企业活力,拓展发展新天地。

会议认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要坚持改革推动,以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的释放促进生产力水平上新台阶、开辟就业新空间、拓展发展新天地。

一要鼓励地方设立创业基金,对众创空间等的办公用房、网络等给予优惠。对小微企业、孵化机构和投向创新活动的天使投资等给予税收支持。将科技企业转增股本、股权奖励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试点推至全国。

二要创新投贷联动、股权众筹等融资方式,推动特殊股权结构类创业企业在境内上市,鼓励发展相互保险。发挥国家创投引导资金的种子基金作用,支持国有资本、外资等开展创投业务。

三要取消妨碍人才自由流动的户籍、学历等限制,营造创业创新便利条件。为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成长留出空间,不得随意设卡。

四要盘活闲置厂房、物流设施等,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办公场所。发展创业孵化和营销、财务等第三方服务。

五要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双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通过打造信息、技术等共享平台和政府采购等方式,为创业创新加油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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