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署“游戏企业防沉迷落实情况举报平台”今日上线试运行

9月16日消息,今日由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主办的“游戏企业防沉迷落实情况举报平台”正式上线试运行。

该平台上线标志着国内网游防沉迷工作的进一步加强,除主管部门主动查处违规游戏之外,普通网民、游戏从业者均可通过该平台实名举报防沉迷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违规游戏产品。

据了解,承办“游戏企业防沉迷落实情况举报平台”的中国搜索(www.chinaso.com)是由中央七大新闻单位——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日报、中国新闻社联手打造的国家互联网+创新应用平台。

举报平台网址:https://jubao.chinaso.com/

9月8日,中央宣传部、国家新闻出版署有关负责人会同中央网信办、文化和旅游部等部门,对腾讯、网易等重点网络游戏企业和游戏账号租售平台、游戏直播平台进行约谈。强调各网络游戏企业和平台要严格落实近日下发的《关于开展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严格管理切实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的各项要求。

在约谈上,中央宣传部、国家新闻出版署曾表示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加大督查力度,开展专项检查,严肃处理违规行为;近期将上线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举报平台,及时受理和处置问题线索,对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发现一起严处一起,确保防沉迷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9月15日,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查处北京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通过其自营的游戏平台违规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案,总队依法对该公司做出警告、罚款10万元,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游戏企业防沉迷落实情况举报平台”上线,以及北京总队的查处都强调了落实新规的严肃性,国内游戏企业有必要自查自纠,及时完善游戏的实名制、以及防沉迷系统等工作的落实。

具体来说,“游戏企业防沉迷落实情况举报平台”可举报三类游戏企业违规情况,分别是:实名认证违规举报,时段时长违规举报,充值付费违规举报。

根据《举报须知》所列信息,举报人需按照相关要求填写举报信息,同时根据举报信息所属类别,选择相应的举报入口提交举报信息。若选择类型错误或举报要件缺失,所提交的举报可能无效。

游戏企业防沉迷落实情况举报平台将严格保护举报主体的权益,不泄露举报主体的任何个人信息。举报主体应对举报信息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对于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伪造举报证据的,或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职能部门正常工作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举报信息填写页面

在举报信息填写页中,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个人信息栏需填写姓名、电话、身份证号等信息。具体游戏产品则需提供,游戏名、游戏企业名、游戏下载渠道等必填信息,以及所举报游戏相关违规的证据。

该举报平台也列出了《举报指南》,内容如下:

一、举报主体

游戏企业防沉迷落实情况举报平台欢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参与游戏防沉迷违规举报监督。

二、游戏防沉迷违规主要包括

1、实名认证违规

(1)无实名认证;

(2)虚假实名认证。

2、游戏时段时长违规

(1)非周五、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20时—21时提供游戏服务;

(2)超出1小时游戏时长限制;

(3)其他违规情况。

3、未成年人付费违规

(1)未满8周岁的用户可充值;

(2)8周岁以上未满16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超50元;

(3)8周岁以上未满16周岁的用户,月累计充值超200元;

(4)16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超100元;

(5)16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用户,月累计充值超400元。

三、举报方式

登录游戏企业防沉迷落实情况举报平台https://jubao.chinaso.com/举报。

四、举报材料及要件

举报防沉迷违规时,举报主体应确认违规类型并提供相应的游戏名称、公司名称、下载渠道以及相关说明和举报证据材料等举报要件。

五、举报协助处置

举报主体在网上成功提交举报信息后,将收到一个查询码,通过查询码,可以查询该举报信息的处理进度。平台将对受理的举报信息进行核查,核查结果提供给职能部门依法依规严处。

六、注意事项

1、游戏企业防沉迷落实情况举报平台将严格保护举报主体的权益,不泄露举报主体的任何个人信息。

2、举报主体应根据举报信息所属类型,选择相应类别的举报入口提交完整举报信息。若选择类型错误或举报要件缺失,所提交的举报可能无效。

3、举报主体无需重复提交举报内容。为保障举报主体的权益,限制恶意重复举报,提高网上举报的运行效益,请举报主体合理依规享受自己的权益。

4、举报主体应对举报信息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对于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伪造举报证据的,或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职能部门正常工作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相关规定

1、《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进一步严格管理 切实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国新出发〔2021〕14号)。

2、《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国新出发〔2019〕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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