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爆的元宇宙,按现有法规办多少证照才合规?

新事物并不是免死金牌,虚拟世界也非法外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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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meLook报道/“2001年我第一次接触网络游戏,人物可以在里面互动一起打怪升级,边挖坑边互相文字交流,被人欺负了就呼叫朋友过来帮忙PK,非常新奇和好玩。2021年,没想到20年过去了,这类游戏改名叫元宇宙,不同的是,不能打怪、PK,只能闲逛和用麦说话。”

12月27日,百度Create 大会(百度 AI 开发者大会)以线上形式在自研元宇宙产品《希壤》中召开,在GameLook实测报道的评论区,有玩家如此说到。他最为不解的是,为什么游戏换个名字和概念,“就是不同东西”。

普通网友的真实声音,揭开了互联网企业过去一直忽视的问题:作为一种新概念的元宇宙,本质上表现形式并没有那么新,甚至在品质和功能上尚未追平普通的MMO游戏产品。但元宇宙似乎又吃尽了新概念的红利,和游戏具备完善的监管制度不同,元宇宙产品无需申请版号即可上线,似乎全无拘束。

然而,事实真的如此吗?

并非如此。

国家级智库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美国研究所在报告《元宇宙与国家安全》中指出,当前,元宇宙应用体现最显著的领域之一为在线游戏。由于元宇宙产业发展存在较大变数,因此相对追求商业利益的企业,政府对元宇宙的优先考虑事项是国家间竞争、本国国内政治,以及社会领域潜在风险造成的影响。

在报告看来,元宇宙对于国家安全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三个维度:技术霸权、技术安全、技术变革。考虑到涉及国家安全,报告认为元宇宙发展需要匹配必要的监督和引导

问题是,元宇宙是新兴事物,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或相关规定将其纳入监管范畴。

根据我国的情况,新的政策法规的制定需要经历拟定政策初稿、征集意见、修改完善、专家评估、审议通过等五个程序步骤。完善的程序确保了政策的合理性、科学性。

1)游戏版号

元宇宙兴起、产品大量面世到相关具体政策的出台,必然会存在一段时间的空白期,这段空白期看似元宇宙产品可以不受任何约束。

然而,当下公布、在研、测试、上线的元宇宙产品,产品表现形式与游戏产品并没有根本性的区别,那么到底是按厂商“自称不是游戏”当软件或普通互联网产品来管理,还是按产品实际形态、如游戏来管理呢?这是一个很大的疑问号。

如果元宇宙产品的娱乐属性更重,理应划归到游戏产品、在线文化产品范畴,如果算游戏就应该按《关于移动游戏出版服务管理的通知》的管理,向版署申请游戏版号、同时需要内容进行事前审查才科学。

2)文网文、软著、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元宇宙即使仅作为互联网产品,本身就需要申请经营性ICP许可证,而如果产品涉及文化性内容、则需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如果按游戏来管理,申请版号流程中就要求出版方具备ICP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等多个文件。其中,著作权按照《计算机游戏软件保护条例》在游戏完成后即可获得,申请并不难;文网文(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需报文旅部审批,手续合规文件齐全阻力不大;难点在于许多游戏公司和互联网企业没有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因此还需要和具有资质的企业和出版社合作。

3)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

很多元宇宙产品设想的一个使用场景,就是在元宇宙中举办线上举办发布会、直播、音乐节等聚会活动。

尽管相较线上视频沉浸感更强,但考虑到参与用户并不能直接和台上主持人、表演者互动,本质上元宇宙的大会活动更多类似于视频直播,比如百度希壤就是通过视频直播形式表现的,而涉及视频直播主办方应当具有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否则按照《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第七条,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能从事相关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2008年后随政策调整,视听许可证仅有国资或国资控股公司才有申请,且近几年没有新发。刨去传统媒体,拥有视听许可证的互联网公司并不多,收购已有牌照的民营企业,或是挂靠各省市广播电视台是为数不多尚可行的方案,但过程并不容易。

4)接入防沉迷系统、部署青少年模式

今年8月30日,国家新闻出版署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管理 切实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并于9月1日正式实施,通知要求所有网络游戏必须接入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络游戏防沉迷实名验证系统,所有网络游戏用户必须使用真实有效身份信息进行游戏账号注册并登录网络游戏。自此,中国游戏行业防沉迷进入全社会协力时代。而除了游戏之外,比如短视频、长视频平台都采用了青少年模式。

作为与游戏、视频体验相近的产品,目标亿级用户的元宇宙理应接入防沉迷系统、或者加入青少年模式。

并且,按照文旅部《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网络表演经纪机构不得为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表演经纪服务;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表演经纪服务的,应当对其身份信息进行认证,并经其监护人书面同意。

因此无论是从游戏角度还是网络表演角度,元宇宙都应接入防沉迷系统,要求用户实名登陆。

5)区块链备案

除了游戏,一部分元宇宙产品还具有显著的区块链、NFT性质,主打虚拟财产确权、数字资产交易等。根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一条,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提供服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管理系统填报备案信息。

2019年3月,网信办就公布了首批共计197款区块链产品,腾讯、阿里、百度相关产品均在其中。

规定还强调,服务提供者开发上线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若违反规定或相关法律,将予以相应的处罚,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求刑事责任。

6)会展活动、演出活动审批

在线下,举办大型的会展活动、文艺演出在我国需要经过相关部门审批。根据规定,需要申请报备的部门有公安、消防、文旅、环卫等。并且《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演出市场管理的通知》还提出要加强虚拟形象类演出管理。

如要求运用全息成像、人工智能、超高清等技术展示虚拟形象进行营业性演出的,应当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对现场演示内容进行审核把关。

元宇宙是新事物,但新并不是免死金牌,虚拟世界也非法外之地。游戏、视频、直播、会展、演出等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离不开监管的监督和引导,对于新生的元宇宙同样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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