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DC诉不正当竞争:游戏工委 汉威一审败诉

2010年11月16日,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法院就UBM诉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游戏出版工作委员会(简称:游戏工委)和北京汉威信恒展览有限公司(简称:汉威)就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一审做出公开宣判,对UBM提出的全部诉讼:

2010年11月16日,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法院就UBM诉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游戏出版工作委员会(简称:游戏工委)和北京汉威信恒展览有限公司(简称:汉威)就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一审做出公开宣判,对UBM提出的全部诉讼:

1、判令被告游戏工委立刻停止要求其会员单位、顾问团成员、参展、参会者不参加GDC China 2009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消除影响;
2、判令被告游戏工委立刻停止对原告商业诋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3、判令被告游戏工委立刻停止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并消除影响;
4、判令被告汉威公司共同承担上述侵权责任。

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第九条第一款、第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游戏出版工作委员会立刻停止要求其会员单位不参加原告UNITED BUSINESS MEDIA LLC举办的GDC 2009展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被告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游戏出版工作委员会立刻停止对原告UNITED BUSINESS MEDIA LLC商业诋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被告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游戏出版工作委员会立刻停止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四、被告北京汉威信恒展览有限公司立刻停止对原告UNITED BUSINESS MEDIA LLC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五、被告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游戏出版工作委员会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中国游戏产业网(www.cgigc.com.cn)首页连续48小时刊登声明,公开消除影响(内容须经本院核准);
六、被告北京汉威信恒展览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上海连线堂广告传播有限公司送达声明,消除影响(内容须经本院核准)。

一审判决书全文见链接:

http://www.gdcchina.cn/wp-content/uploads/2010/11/Judgment.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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