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P主赚钱比游戏多,开发者穷怕了:“链接都不挂,凭什么用我的游戏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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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meLook报道/在很多人的认知中,主播或许是推动游戏知名度甚至是销量暴增的方式之一,但一位日本游戏开发者却提出了惊人言论:“主播玩游戏赚的钱比开发者做游戏赚的还多”,并提议开发者们与内容创作者进行收入分成。
名为奥田格(Okuda Kaku)的日本开发者在社交媒体表示,“一个大主播玩了我研发的游戏,尽管一夜之间就有数十万次观看,但却没有在视频中附上我游戏的链接,对游戏销售没有任何积极影响。他们搭着我的游戏便车快速赚了一笔,但仅此而已”。
而据他的描述,这位大主播拥有200万订阅粉丝。依据油管等视频网站的商业化规则,如果主播视频中植入了广告、主播可以获得广告收入分账,且大主播的订阅用户也会支付订阅费、甚至可能对主播打赏,但这跟主播玩的游戏却没有一毛钱关系。
考虑到日本特有的版权生态,奥田格的言论并不难理解,这个将ACG文化输出全球的国度,对内容版权有着近乎偏执的保护:未获授权的游戏直播被视为侵权已是行业共识。当任天堂要求主播提交直播申请时,业内习以为常;但在日本之外,这种观点鲜有人提。
资深交互设计师深津隆之指出,“在一个由社交媒体主导的社会里,每天展示那些耗时3年制作的杰作,要比自己努力3年去创作一件杰作在成本和人力上划算得多”,因此他建议直播平台引入分成机制,即内容创作者通过游戏直播获得的收入中,有5%应分配给游戏开发者。
不过深津隆之也承认,这一制度的实施难度很大,因为游戏行业目前还没有一个组织能够支持这样的倡议。
要求主播分成的呼声,本质是独立开发者生存困境的变形呐喊。就在前几天,Gamelook刚刚报道过一位开发者“炮轰发行商”,称其团队研发的游戏收入400万欧元,三年后自己却破产了。
这位开发者还在自己的视频中指责发行商将自己游戏收入赚到的资金用到了其他游戏的营销推广中,发行商随后同样诉苦,“我们也要投入,游戏分成收入用于偿还预付版税,支付八种语言本地化的全部成本、完整的QA、产品管理、视频和素材制作、公关、营销、网红推广、展会、活动、商业分销、销售和促销的所有费用。”
要求主播分成的提议虽显笨拙,却撕开了独立游戏产业的旧伤疤。至于奥田格提到的,游戏主播没在视频中加入游戏销售链接,Nama Takahashi的研究显示:73%的云玩家明确表示”即使看到链接也不会购买”,他们本就是非目标用户。
在Gamelook看来,游戏直播本身对于游戏影响力的扩散、甚至是销量的提升是有帮助的,独立开发者的生存困境也并非游戏直播之后才出现。与其盯着主播手里的馍馍,不如与直播生态握手言和,毕竟,游戏与直播本就应该是相互成就的关系。
在这个注意力比黄金更珍贵的时代,或许我们更该担心的是:当主播们集体转向新战场时,还有谁会为独立游戏举起摄像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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