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NIC:从魔兽审批谈网络游戏监管主体明确性

作为中国最流行的MMORPG游戏产品,魔兽世界最近风波不断,甚至威胁到其未来是否能够正常运营,无论对于版署或者文化部都对网络游戏具有管理职责,但由于各自职责的权限并没有明确的划分,因此造成网络游戏产品审核流程以及范围的重合的现象。而这种重合也是魔兽世界麻烦不断的重要原因。
从定义上看,网络游戏可以存储在光盘、硬盘上,并且可以显示、阅读,可以算作出版物,另一方面,由于其是综合性载体,除了具有阅读、显示之外,主体还在操作的交互性,因此网络游戏划归出版物又有所牵强。而这种性质的不确定性,造成了网络游戏行业的多方监管。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分析师 刘鑫

    作为中国最流行的MMORPG游戏产品,魔兽世界最近风波不断,甚至威胁到其未来是否能够正常运营,无论对于版署或者文化部都对网络游戏具有管理职责,但由于各自职责的权限并没有明确的划分,因此造成网络游戏产品审核流程以及范围的重合的现象。而这种重合也是魔兽世界麻烦不断的重要原因。

网络游戏产品性质不清
    《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新闻出版总署第34号令,2008年4月15日起施行)所称电子出版物,是指以数字代码方式,将有知识性、思想性内容的信息编辑加工后存储在固定物理形态的磁、光、电等介质上,通过电子阅读、显示、播放设备读取使用的大众传播媒体,包括只读光盘(CD-ROM、DVD-ROM等)、一次写入光盘(CD-R、DVD-R等)、可擦写光盘(CD-RW、 DVD-RW等)、软磁盘、硬磁盘、集成电路卡等,以及新闻出版总署认定的其他媒体形态。

    从定义上看,网络游戏可以存储在光盘、硬盘上,并且可以显示、阅读,可以算作出版物,另一方面,由于其是综合性载体,除了具有阅读、显示之外,主体还在操作的交互性,因此网络游戏划归出版物又有所牵强。而这种性质的不确定性,造成了网络游戏行业的多方监管。

游戏行业监管职责重复

    如果说网络游戏性质还有待明确的话,审批范围不清则是造成重复审批的又一主要原因,对于网络游戏而言,出版署具有前置审批权,而文化部则主要负责上线后审查,但无论哪种“审核”,均针对网络游戏内容,即同一内容需要版署与文化部的双重审核,从目前的形势看,这种双重审核不仅限于游戏运营前,更涉及到游戏运营过程中,这势必会对运营商造成影响。

游戏行业监管主体亟待确定

    可以说之所以对行业监管,主要是避免企业不正当经营损害用户或者社会利益,以此作为方针,即时存在不同监管范围模糊,也必然能采取更理性和稳妥的方式。就网络游戏行业而言,如果仅靠一个部门进行监管是不够也是不现实的,但对于监管主体而言只能是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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