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卡26万与公示概率不符,LOL战队老板怒喷《天堂M》被诉,双方对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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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meLook报道/最初诞生于日本的Gacha机制,也就是“扭蛋/抽卡”机制,如今已成为许多游戏盈利的重要手段之一。该机制下,玩家投入固定的金钱以换取一定次数的抽奖机会,从而获得随机奖励。

在抽卡机制风靡的同时,一些玩家则对机制中的几率提出了质疑,其中不乏圈内的大主播。此前,中国台湾游戏主播、LOL知名外卡战队BYG的老板dinter(丁特)就在直播中怒斥台版《天堂M》的抽奖几率与其官方公布的几率不符,在台湾游戏玩家中引发激烈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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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17日,《天堂M》在中国台湾的代理游戏公司“游戏橘子”向其提出了民事诉讼,认为后者的言论存在事实错误,对公司造成了商誉损害。4月13日,该起诉讼案在新北地方法院首次开庭,双方在庭上表述了各自的立场。

游戏公司要求登报道歉,被诉人直言离谱

开庭过程中,原告方游戏橘子表示,丁特作为一名影响力巨大的公众人物,在未有确切证据的前提下,直播公开提及“诈骗集团”、“诱导赌博”等类似字眼,对《天堂M》以及游戏橘子的名誉权造成了损害,因此将其告上法庭。

此外,游戏橘子还表示,在提起诉讼前公司已经多次以开放的态度,想要与其进行沟通澄清,但丁特却并没有接受这份善意。游戏橘子认为,丁特作为公众人物,通过散布虚假的信息获得了可观的流量和利润。

有意思的是,原告方游戏橘子在赔偿事宜中,并没有要求丁特给予公司实质意义上的金钱赔偿,仅要求其登报道歉,并主张丁特的言论已侵害公司的商誉,“希望他作为一个公众人物能够详细澄清,并正视自己的发言。”

为了佐证己方辩词,原告方律师还引用了过去的判例,提到不能排除侵权人对法人造成伤害的可能。对此,法院认为游戏橘子所提到的判例多以刑事案件居多,由于本案为民事诉讼,因此原告被告对此案的见解,还有法院的见解都还有讨论空间。

作为被告方,丁特对此回应道,身为上市公司的游戏橘子理应尽到产品内容告知的义务,然而游戏橘子却无法提出具科学证明的证据及内容,甚至有公开管道可以说明也置之不理,并表示自己是以消费者的身份控诉游戏橘子内容不实,强调“游戏所公布的几率与实际结果落差巨大,作为老玩家自己感到非常生气与愤怒。”

同时,丁特认为游戏橘子对自己提出诉讼的行为“离谱至极”,直言:“我没告他们就已经仁慈了”,只希望对方能给社会大众一个解释,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关于和解方面,丁特认为该情况“还是有可能发生”。

最后,法官要求两边于5月13日、6月8日做出更详细的书状回应,案件状况仍有待后续跟进报道。

事件回顾:175次抽宝仅成功4次,271万打水漂

该起诉讼案起源于丁特的一次直播。去年8月27日,为了庆祝旗下电竞战队BYG取得英雄联盟S赛的门票,丁特当晚豪砸120万元新台币(约合26万人民币)在《天堂M》里抽奖,以获取游戏中顶级的神话武器。

据了解,《天堂M》中的神话武器需要宝物“紫布”才能合成,而单次制作一个紫布需要约9000蓝钻(约人民币1480元),并且有极大几率失败。当晚直播中,丁特一共制作了175次,仅成功4次,获奖几率只有2.28%,与韩版官网公布的10%成功几率相差甚远。

实际上,从6月22日至8月22日间,丁特就已经为拿下神话武器氪了不少钱。据他透露,此前自己就制作了227次紫布,总共成功20次,几率为8.81%。若加上此次的175次,自己共做了402次紫布,花费约271万新台币(人民币近60万),但依旧没有合成出神话装备,巨额投入直接打了水漂。

因此,这也引发了丁特对游戏几率造假骗氪的抱怨。事后,丁特向代理商游戏橘子的客服询问几率的相关问题。而客服回应表示,由于韩版和台版制作神话武器的材料成本不同,为考量台湾消费者消费习惯,台版紫布制作成本与韩版有差异,但最后仍未说明制作几率相关问题。此举直接引发台湾玩家对游戏橘子的集体声讨。

据台媒的相关报道,在“丁特事件”发生的同时,游戏橘子也在台版《天堂M》官方上更改了几率公告,从原本的“所有几率与韩版一致”改为“本公告仅提供所有消费类型『几率性商品』设定规则与韩版一致,不含游戏内道具强化、制作等机率设定”。由于合成神话武器属于制作型商品,因此有网友认为官方此举旨在规避相关问题。

作为《天堂M》的死忠玩家,且又是大主播,丁特多重复杂身份迅速引爆了舆论,玩家纷纷倡议台湾应该尽快推行“扭蛋法”,所有游戏涉及概率的玩法都应该得到完整披露,间接推动了「线上游戏抽卡法推动」一案。

夹杂在舆论漩涡,台湾探索“游戏概率公示”立法

实际上,早在今年的1月27日,GameLook就报道过相关的消息。1月24日,中国台湾省经济部工业局举办了第二次《网路连线游戏服务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修法公听会,就原《事项》第六条第四项中的付费道具几率公布问题进行公开探讨。

与会各方都对此提出了各自的修法版本,但无一例外都希望在第四项中新增对“概率公示”的硬性要求,在法律层面杜绝游戏厂商背后搞小动作。

经过激烈的争论,会议最终通过了游戏产业振兴会的修改方案,即在第四项中加上「付费购买之机会获得商品或活动,指游戏内完全使用付费购买之道具始能获得之商品或活动」的但书,把对“付费购买”内容的解读,局限在「完全付费」的商品或道具。但在此基础上,将「完全付费」的“完全”二字删除。

而在此前,台湾省经济部曾表示,全球普遍未就抽卡进行特别立法,考虑到台湾在营游戏80%都是代理,若通过此次修正案,很可能会使得原开发商从当地代理转为境外跨界运营,不利于消费者权益保障和游戏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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