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卖《原神》账号非法获利10余万,一审被判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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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meLook报道/自网络游戏出现以来,外挂、黑客、私服等都是令无数游戏厂商头疼的行为,这不仅破坏了游戏公平性、损害玩家的体验和权益,还对行业的健康发展造成了严重阻碍。不过,随着法律法规的逐渐健全,这些行为也越来越多地受到法律制裁。

比如3月10日,就有一份涉及《原神》的刑事判决书被用户在社区论坛公布。这份来自湖南省新邵县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显示,被告人孙某钢通过网络工作室经营米哈游“原神”网络游戏代练和游戏账号买卖业务,并通过网络平台购买游戏外挂和大量个人手机号及短信验证码,还利用这些手机号码得到的游戏账号出售牟利。

被公诉机关指控后,孙某钢于2023年4月4日当日投案,今年1月20日案件审理终结,孙某钢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已追缴被告人违法所得十万元,由侦查机关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购买并出售100万条个人信息,3个月牟利10余万元

据湖南省新邵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自2021年底开始,孙某钢在其哥哥孙某乙开设的网络工作室经营米哈游戏“原神”网络游戏代练和游戏账号买卖业务,并通过郑某甲(另案处理)买卖包含公民姓名、身份证号码的个人信息数据。

2021年12月,孙某钢从郑某甲处购买了米哈游游戏外挂程序,同时从对方处获取了1个存有100万条包含公民姓名、省份中号码的个人信息数据文档,并于2022年2月21日贩卖40万条个人信息数据给好友孙某甲,累计获利约10万元。

2023年4月4日,民警对其网络工作室检查时,发现该工作室内电脑和U盘存有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孙某钢经民警电话通知后于当日到现场投案,同年4月19日,孙某钢向公安机关退缴违法所得10万元。

判决书还指出,被告人孙某钢通过支付宝收取买卖网络游戏账号收入超过12.8万元,其中买卖绑定公民个人身份证信息的实名游戏账号获利三四万元,其余为通过买卖游戏白号和升级游戏账号等级、买卖游戏外挂获利。孙某钢还收取了孙某甲1.56万元。

被告人孙某钢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对指控事实、罪名无异议,并当庭认罪认罚。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接到民警电话通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孙某钢退缴违法所得,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孙某钢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结合新邵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对孙某钢调查评估出具的意见,孙某钢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对其适用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可对孙某钢适用缓刑。

自首主动退缴违法所得,积极认罪认罚获缓刑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孙某钢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并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孙某钢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建议对孙某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如在一审判决前预缴罚金且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可以适用缓刑。

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六十七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二款(三)项的规定,孙某钢获得了减刑缓刑。

由于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科技快速发展,个人信息和隐私保护面临的挑战越来越大,买卖个人信息牟利的案件也层出不穷,游戏业也未能幸免。虽说买卖个人信息门槛低,但随着对个人隐私保护的监管完善,这种违法行为也越来越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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